法律问答

您好,我朋友逆向行驶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自身车里的,两人,身亡,车有全险,车险公司,给与索赔吗?

2020-04-25 22:35: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损失数额在交强险范围之内,保险公司可以赔偿全部损失。而如果损失数额较大,超过了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超过部分,会按照事故责任大小和比例,由事故双方当事人承担。 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
    单方肇事事故的绝对免赔率为20%。
  • 交通肇事后造成人员死亡的。根据《刑法》规定是要被判处刑事处罚的。那么,在肇事后自动投案的,可以减轻刑罚。肇事后自动投案认定:
    根据刑法67条第一款关于自首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交通肇事自首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方面是交通肇事后需自动投案,另一方面要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对于自动投案需表现出肇事者的主动性和自愿性,如下情形可认定为自动投案:
    1、交通肇事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即是作案人,但未逃离现场,当司法机关询问时则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2、明知他人报案仍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
    3、在司法机关尚未确定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
    4、交通肇事者因病、因伤或为了减轻犯罪后果,而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先电信投案的;
    5、并非出于交通肇事者的主动意愿,而是经亲友规劝后陪同投案的;
    6、公安、检察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
    7、因特定违法行为在被采取行政、司法拘留、劳动教养等行政、司法强制措施期间内,主动向执行机关交代尚未被掌握的交通肇事犯罪行为的。
  • 由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司法鉴定为赔偿依据 残疾赔偿金=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丧葬费=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被扶养人生活费=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住院天数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 在法律上,人的死亡有两种:一种是自然死亡,是指人的身体达到医学上的死亡标准的一种状态,即真实死亡;一种是宣告死亡,即法律上的推定死亡。宣告死亡应发生与自然死亡相同的法律效力。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既然宣告死亡具有与自然死亡相同的法律效力,保险公司对于被宣告死亡的被保险人就要承担与自然死亡同样的保险责任。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四条“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的规定,张向法院提出撤销对其父的死亡宣告的申请,法院撤销死亡宣告后,被保险人即应当恢复到未死亡的状态,受益人获得死亡保险金的法律依据消灭后,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的规定,其已领取的死亡保险金应当退还给保险人(保险公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