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师,你好,我想听听。 我在户籍所在地的教学所申请了B2驾照,科目已经过去了,科目的第二学期几天,几乎没有练习。 现在我个人情况,不想学习,所以想退还教学所的学费,今天去教学所咨询。 教学所回答说:“我是在他们的教学所签名写的”。 因为个人不能退学费等理由,我想问一下退学费是不是合法的

其它
2020-04-26 01:30: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规定,只要尚未产生的车管规费,都可以退还。“比如某个学员科目一理论考试已经考过了,但科目
    二、科目三都没有考,那么,后面两项收费就可以退还。”因为关于驾校退费没有明确的规定,关于学员退费的事,他们可以帮助协调解决。但最后退多少,怎么退,还是得学员自己与驾校协商。
  • “根据户籍登记管理办法”:家庭
    户户主一般由户内常住人口中合法固定住所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担任,未成年人一般不能担任户主。 符合立户条件的,可以由户主持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向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立户登记:
    (一)房屋权属证明;
    (二)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
    (三)国土资源、建设(房地产)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相应凭证;
    (四)其他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属于申请人的证明。有次可以看出:家庭共同居住的成年男女均可成为户主,没有买房子,但能提供长期居住的证明也可立户。
  • 离婚赔偿没有确定的数额,一般考虑5个标准:
    1.过错程度
    2.认错态度
    3.过错方的经济能力
    4.精神伤害的严重程度
    5.受害人自身、家庭经济状况;在财产分割时遵循5个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离婚赔偿由两部分构成:
    物质损害赔偿,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错给他人造成损害,加害方应依法赔偿受害方的经济损失。在离婚诉讼中,因过错方的行为(限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四种法定情形)给受害人一方造成经济损失,过错方应予赔偿经济损失,譬如,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给对方造成伤害后果所发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错给他人造成损害,加害方应依法对受害方的精神损失予以赔偿。在离婚诉讼中,由于一方的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受到损害是肯定的,这种损害既包括物质方面的,也包括精神方面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