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表哥在外面工作,多次在外面贷款,贷款公司打来电话才知道。 以我为担保人,贷款公司连地址公司都知道。 说我不怕贷款公司,我也是无辜的。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不知道。 他在外面借的贷款会影响我吗?

2020-04-26 01:45:41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 单位担保中,下列不得成为担保人的情况: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第九条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第十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 《公司法》第28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债权债务纠纷担保人我国《担保法》规定,如果保证人与保证权人对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没有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单独起诉担保人的情形:第二十条 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 发生单位担保的问题涉及多方面,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1,没有单位的工作证明(主要是证明你有合法的,固定的收入来源及还款能力),是不能在银行贷到款的,还是要跟单位协商一下,让其出个收入证明。  2,以个人信贷为例:(以工行为例,各个银行需要提供的资料有细微差别,请以具体的银行要求为准)  
    一、申请人条件  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个人信用贷款。  
    1.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月工资性收入须在1000元以上),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借款人所在单位必须是由银行认可的并与银行有良好合作关系的行政及企业、事业单位且需由银行代发工资;  
    3.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记录;  
    4.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金额  个人信用贷款额度起点为2000元,贷款金额不超过借款人月均工资性收入的6倍,且最高不超过2万元。  
    三、贷款期限  个人信用贷款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一般不办理展期,确因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按期还贷的,经贷款人同意可展期一次,且累计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四、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在贷款期间如遇利率调整时,按合同利率计算,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不足6个月的,按6个月档次利率计息。  
    五、贷款流程  
    1.借款人向银行提交如下资料:  
    (1)贷款申请审批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居住地址证明(户口簿或近3个月的房租、水费、电费、煤气费等收据);  
    (4)职业和收入证明(工作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银行代发工资存折等);  
    (5)有效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  
    (6)在工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凭证;  
    (7)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2.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  
    3.银行以转账方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 清算组分配给债权人的财产,实际等于破产企业这个担保人履行了担保责任。按照规定,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担保人追索。此种情况,破产企业清算组可根据分配给债权人的财产情况向被担保人,也就是主债务人请求返还担保人已承担的部分。
    值得注意的是,清算组只有实际进行破产分配后才能以债权人的身份向被担保人主张债权,仅凭破产企业债权人申报债权是不能向被担保人主张权利的。清算组只能根据实际履行担保责任的数额即分配给破产企业担保的债权人的破产财产数额向被担保人主张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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