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月份,欠款的人。说是一个星期才回来,还是不回,打电话也不回答,我能收回欠款吗?

2020-04-26 09:57: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法律规定,公民之间因民事行为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当一方向对方书写欠条后,便对对方形成了债务关系,当其不能按期履行债务时,另一方可以依据欠条向法院提起诉讼。
    但是,如果双方是因离婚关系而产生的财产分割问题形成的债务,并私下达成了协议,那么该协议产生于夫妻关系之中,又分离于夫妻离婚关系之外,如果未能在离婚调解书中加以载明,当一方不能履行给付承诺时,另一方就很难实现自己的权利,到头来,有可能双方重新进行离婚后的财产诉讼。
    夫妻双方如果就财产分割问题协商一致,应当将财产分割情况具体写在生效的离婚法律文书中(如写在民政局的离婚协议中,法院生效的调解书中),当一方不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可以得到法律的帮助和支持,最终实现自己的离婚财产利益。
  • 持双方所签借款凭证,到法院起诉对方,要求还钱
  • 对方欠债不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到法院起诉对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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