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妻子和我结婚生了两个孩子,第二个不是我的,现在离婚了。 第二个孩子和她可以和亲生父亲改名吗?

离婚
2020-04-26 10:28: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未成年人申请变更姓名所需材料①《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②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未成年人本人申请的,需监护人签字同意);③学校同意变更姓名证明(在校学生);④父母共同签署的同意书(父母离异的);⑤本人同意书(本人已满10周岁,父亲和继母或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⑥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夫妻双方同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对于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须由双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申请,到公安机关办理。如未成年子女原父母一方查不到下落的,应由其父亲或母亲出具保证书或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对方失踪。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姓名而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 一般情况下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另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抚养权。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另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抚养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