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离婚财产问题,我们结婚四年多了,我们结婚以后,他爸买了一辆面包车,是他爸爸的名字,可是一直是我们开着,我们跟他爸爸分居,他爸爸给了我们一个养猪厂,大约是3.5亩地,不过是他爸爸的名字,我想问怎么办?

离婚
2018-09-21 22:59: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离婚后,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双方可以在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请求法院变更或者撤销,但是该请求只有在另一方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时,才会被法院支持。相关法律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9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注意:
    1、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2、当事人持有的《结婚证》中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相关个人信息必须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
    3、当事人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必须一致,不一致的应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变更;户口簿第一页要有公安机关的印章,在后每一页都要有发证机关的印章和办证民警印章,对印章不符合要求的户口簿,当事人应到公安机关进行更换或补章。
    对户口簿上有添加和涂改的地方,必须有公安机关的校对章。
  • 离婚时夫妻可以对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划分,依照相关的原则,考虑夫妻双方自身的经济情况以及子女成长等方面,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还可以寻求法院的帮助。一般情况下夫妻争议比较大的就是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因此可以请求法院对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范围进行认定,并就相关的分割请求进行确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