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五六年,现在公司突然解雇了我。我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

2020-04-26 15:44:21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提高或者维持原合同待遇,劳动者不愿意续订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除此之外,都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1、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2、经济补偿金的发放:经济补偿金应当在劳动合同到期,为劳动者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即应当支付。
  • 用人单位不给付经济补偿金的,可以采取投诉、仲裁等途径索要。
  • 可以通过举报公司,投诉公司等途径索要相应的补偿。
  • 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为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单位不为你购买养老保险违反法律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不给付经济补偿金的,可以采取投诉、仲裁等途径索要。
  • 可以通过举报公司,投诉公司等途径索要相应的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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