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曾想借款的那个人说想要借我钱说要贷款利息400那时候支付宝钱包借2000贷款利息最大只有收100,結果要我先交300给他们他就借我钱,这一警报能拿回家么

2020-04-26 17:00: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间借贷中的几分利,一般是指每个月的利息是几分,如果说是2分利,就是指月利率2%,换算成年利率就是24%。
    比如说10000元的2分利,就是说一个月的利息是200元,一年就是2400元。
    最高法院规定年利率24%是合法的,就是指2分利是合法的。超过2分利就是违法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七条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
    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1、当事人之间借钱时没约定利息的,不支付利息。   按照《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为了便利公民的生活,按照一般的借贷规矩,民间当事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原则上是无偿的,但是要是当事人有特别约定,就应当支付利息。   所以,要是当事人之间借钱时就没有约定利息的,就得按照无偿借用的规则,在以后,借出去的一方是不能就这理由要求对方支付利息的。   
    2、当事人之间借钱时对利息约定不明的,法官酌情而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自然人之间借贷时,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因此,没有约定利息的是绝不不支持利息,自然人间利息约定不明不支持。除自然人外利息约定不明的可以根据综合情况酌情确定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