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姻法司法解释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什么意思?已经怀孕2个月,打证1周,因为婚前怀孕所以没有住在一起,很多问题出现后觉得这个男人跟我不在同一频道以后生活估计没法继续。我是要先打掉孩子还是先离婚,彩礼还需要返还?

2018-09-22 09:41: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结婚登记的条件:
    1、年龄够法定年龄 男的满22 女的满20
    2、双方的户口本 、身份证、照片
    3、双方身体健康 没有法律上规定的不能结婚的疾病 双方不是近亲 双方都是自愿的 无胁迫
    4、两人同时去所在区的民政局登记就行了
  • 离婚协议已经对房子及债务进行了分割。但由于后来A又立下字据承认房子属两人共有,债务共担,尽管没复婚,字据却推翻了原先离婚协议对房子分割的内容。按所说的情况看,此字据应当是有效的。因此:
    1、B可以要求平分房产;
    2、A要求按出资比例分配卖房所得恐较难实现,因为婚内购房夫妻财产已经混同。不过,离婚后一直是A偿贷,且还了一次房贷给B,如诉到法院,法官也许会考虑到这一情节,以及因复婚为由而签字据的情况,从而适当偏向男方;
    3、字据是对先前离婚协议分割房产部分的更改,男方在立据时没有被欺诈、胁迫等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因而是有效的,男方应当承担立据后果;
    4、A认为平分不公,可以通过与B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只能上法院。法官处理这类案子一般着重于调解,房产由当事人自己估价,然后要房子的一方补钱给放弃房产的一方。
  • 你好,按照你的叙述的情况,彩礼钱不必返还,法律依据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一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欠款
    (2)、
    (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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