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天津户口,和他丈夫结婚后搬到湖北,现在离婚,两个孩子跟我一起,我的户口搬出去,你能带孩子户口搬出去吗,搬到哪里去,搬什么样的。

离婚
2020-04-27 00:54:18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离婚后户口没有迁出,关于拆迁补偿的问题: 各地关于拆迁安置补偿的规定不一样,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还要结合离婚时的财产分割约定(离婚协议)综合考虑。
    关于拆迁补偿总的原则是:
    1、一般拆迁不以户口为准;
    2、被拆迁房屋是否有产权证,如没有,是否有规划部门批准的临时建筑批准文件而且没有过期;
    3、是否还住在原拆迁房屋内,并且没有其它住房,如符合以上情况,在有些城市可以适当考虑作为被拆迁人适当安置;
  • 户口问题最好咨询派出所
  • 户口迁入必须符合当地的户籍规定,应该与迁入地派出所交涉。村里同意与否涉及村民资格。

  • 1、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2、带着户口迁移证去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户口问题最好咨询派出所
  • 户口迁入必须符合当地的户籍规定,应该与迁入地派出所交涉。村里同意与否涉及村民资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