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职工工作时间身体不适,休假去医院检查,大夫给开过药,第二天早上起来昏倒,120来啦医治无效身亡,是否算视同工伤?

2020-04-27 05:54: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仅仅晕倒不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 您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因此,您的情况属于工伤。如需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