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三年有个孩子,以前一直没领结婚证最近领的证但是现在想离婚,我想请问一下离婚后我用不用承担他家的债务啊。还有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离婚
2018-09-22 11:03: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 没有结婚两人的关系属于同居,同居是指两个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可以随时出于当时人的意愿而终止关系。
    同居各方都没有任何法律保障。
    实际上,按照婚姻法的规定,不管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都是平等的。不能说男女没有结婚,非婚生子女就不是父母的孩子,非婚生子女与父母之间的血缘关系是任何人都无法否定和分割的。
    因此,同居生的孩子的法律地位与婚生子女是相同的。同居生的孩子享有被父母抚养的权利、继承的权利以及其他婚生子女所享有的一切权利。
  • 你好,根据提供的现有信息和婚姻法的规定,你是应该返还男方彩礼钱的。理由如下:
    1.双方没领结婚证,不是法定婚姻,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根据你的陈述,双方并未登记结婚,因此对方请求返还彩礼的,法院应该支持。
    2.如果你可以证明用彩礼购置双方共同财产的,可以主张返还已经购置的共同财产。
    3.由于没有登记结婚,所以双方属于同居关系,双方直接解除同居关系,就双方同居期间共同财产依照共有关系处理。希望为你提供的法律服务给你带来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