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时男方为了逃避抚养费拿了一张单位的离职证明并且说他是农村户口,法院就可以按照农民最低收入判定抚养费么?他以前是每月收入一万元的

离婚
2018-09-22 11:04: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一般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
    参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为标准,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法院依据上述原则判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依照双方约定确定,没有约定的到子女能力独立生活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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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子女抚养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即小孩的抚养权关键是看小孩由谁抚养对小孩的成长生活更为有利。
    孩子尚在哺乳期,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孩子满两周岁未满十周岁的,一般由对其成长有利的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孩子满十周岁的,归谁抚养还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向未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求抚养费

  • 1、对方没有资产和收入,对你争取抚养权有利。
    2、抚养费一般是其个人月收入的20-30%。无固定收人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人或同行业平均收人,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对方到期不返还借款的,可以让你母亲起诉要求返还。
    5.他目前没有资产,可以先确定抚养费,等他有时要求其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