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大前天在一家手机商场买来一部ipad,说的很清晰要18款深灰色,結果销售人员再不历经人们愿意派送的金黄,并且店家拒不退换货,在哪儿耗了大概两个小时,最后只有把金黄的ipad拿回家,激话之后发觉是18年生产制造的17款iPad ,店家有木有组成欺骗消费者利益罪

消费者维权
2020-04-27 13:5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消费者在网络购物中被欺骗怎么办?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的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消费在进行申诉的时候要采取书面形式,一式两份。
    如果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后,与商家达成和解的情况,可撤回申诉。若是消费者与经营者达成仲裁协议,可以撤回申诉,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 有关消费者维权法2017年规定的三包:包修、包换、包退。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 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在对消费者实现三包主要依据有:
    1、国家规定、
    2、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在包修、包换、包退事项规定:第四十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 1、首先是要依法索要购物凭证或收据。当你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一定要记住,向销售方索取购物凭证或服务收据,如发票、信誉卡、包修卡、产品说明书等,并当面检查是否填写清楚了自己所买物品的品牌、价格。这是打官司时重要的证据。如果所购买的商品发生故障或突发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必要时请有关部门勘察证明。一些消费者由于不知道依法索要有关凭证,当自己权益受到侵害时,空口无凭,打官司的胜诉率就会很低。
    2、消费者平时要了解一些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自己有哪些权利。目前我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主要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民法通则》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主要享有以下权利: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获得知识权、人格尊严权、监督举报权等。
    3、除此外,消费者还应知道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必须按国家规定或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即三包)责任。根据有关规定:
    一是谁经销谁负责三包;
    二是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可以退货,15日内可以换货;
    三是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免费换货(注意在修理时应要求修理者登记);
    四是换货后的三包期重新计算;
    五是在三包期内免费修理(包括材料费和工时费)。若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可要求加倍赔偿。
    一般来说,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是与经营者协商;
    二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是向有关行政部门如工商机关申诉;
    四是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协议申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必要时,消费者可以聘请律师帮助自己讨回公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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