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长要求调职的时候,我不想去。 发工资的时候,说没有工资了,说付了保险费,到了这种状况,工资会怎么回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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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向工人支付工资并购买社会保险,如果佣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此时佣人单位不仅会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而且劳动者也有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在这中存在欠薪的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不用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费用,同时还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向用人单位索要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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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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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向用人单位进行讨薪,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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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