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每周工作时间至少72小时,偶尔星期天加班。 我拿的是月薪,月薪是4000小时,公司说没有加班费,公司每天工作时间是8小时,星期六也是正常工作时间,没有加班费,6天8小时也是48小时,合法吗

2020-04-27 14:50: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以外被延长的工作时间,是加班费的计算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均对加班时间的有明确的规定。加班时间是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的工作时间以外的被延长的工作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最长不得超过三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平时是允许占用周六周日来进行加班,如果不能调休的话,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 这个是按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当然,也得看公司是否对周末进行调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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