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个朋友,他自己的儿子和邻居的女儿6岁的时候吵得不好,他很生气,他把那个小女孩的手捏了那个小女孩的手哭,回去告诉她的父母,现在这个小女孩的父母告诉朋友要骚扰孩子,想让朋友进监狱,这是骚扰孩子还是虐待孩子,想坐牢?

2020-04-28 06:41: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猥亵妇女的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先去确定是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如果是治安拘留处罚,最多15日
    如果是刑事拘留,则及时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提供辩护
  • 什么是猥亵儿童罪?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
  • 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有病不给医治或者强迫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虐待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依法享有的合法权利以及被侵害人的人身权利。
      虐待罪在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对被侵害人实施虐待行为。常见的虐待行为主要是肉体上的虐待和精神上的虐待。肉体上的虐待主要是指经常性的打骂、冻饿、有病不给医治、强迫过度劳动等。
    精神上的虐待主要是指,经常性的侮辱被害人人格、限制其人身自由,不让其与他人和社会接触等等。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虐待行为只有在情节恶劣的情况下才能构成虐待罪。“情节恶劣”主要从虐待行为的动机、手段、持续的时间以及虐待的对象等方面来综合认定,如虐待老人、小孩或残疾者可以认为是“情节恶劣”。
      虐待罪在主观方面也只能是故意。至于其犯罪动机,如是为了离婚而虐待配偶,还是为了逃脱赡养责任而虐待老人等,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虐待罪的主体需要具备特定的身份,即虐待者必须是与被虐待者有一定亲属关系且在一个家庭内部共同生活的成员。
    对于非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虐待行为,不成立本罪,有的可能构成其他犯罪。如司法人虐待被监管人罪、现役军人虐待俘虏罪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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