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广州工作,我来自四川,我们能在广东离婚吗?

离婚
2020-04-28 22:36: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异地离婚,一方有另外一方在异地生活一年以上的凭证,是可以在异地办理起诉离婚 。
  • 协议离婚在户口所在地做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