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目前买房者因为债务,法院裁定他购买房产给他人,房屋管理部门的房产归档,没有房产卡,可以改名吗?

2020-04-29 00:39: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从国家法律政策来讲,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允许交易的。因为我国规定,房产买卖以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也就是所谓的“过户”)为准,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可以办理过户的,国家不保护不过户的房产交易。
    建议不要购买这类房子,因为没有产权证将不能贷款、不能过户、也不能办理公证,所签署的协议也是无效的。

  • 1、产权是你们2个人,如果判决离婚法院会分割你们的共同财产。
    2、前提是判决你们离婚,如果你不同意离婚,而且没有法定离婚理由的,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3、法院在处理财产是也不会马上判决卖掉房屋。中间还有很多过程。建议您电话咨询
  • 纳税人因工商行政机关变更登记、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的,应自变或考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资料向市地税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登记注册类型变更,需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变更税务登记表》上加具审批意见;
    跨区地址变更的,需由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在《变更税务登记表》上驾龄审批意见,然后至登记分局大厅或登记外点办理变更手续。
    涉及至社保统筹区变更的,应先在迁出区主管地税部门办理缴费登记注销手续,再到迁入区地税登记部门办理缴费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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