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今年北京是车祸事故赔偿。

2020-04-29 09:36: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保险公司需要凭交通事故认定书、伤者的病例、医疗费发票、构成伤残的,需要伤残等级鉴定意见书等材料确定赔偿数额;
    2、保险公司仅在投保人需要承担的赔偿范围内理赔;
    3、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等项目都在保险理赔范围内。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索赔流程:
    一、 事故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视听资料等证据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 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后的三天内向作出认定书交警的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三、 协商赔偿事宜:根据责任承担情况与对方按照以下情形协商:若受害人死亡的,可以依照死者的身份,死者是否有被扶养人,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亲属办理后事的交通费、住宿费及相应的财产损失等; 若受害人受伤的,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伤者的身份,是否存在被扶养人,是否需要辅助器材,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辅助器材费、住宿费、相应的财产损失等。
    四、协商未果的向法院起诉
  •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分为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财产损失赔偿标准和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三部分。
    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各个类别的特性以及法律相关规定,单独计算。比如医疗费的计算标准,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进行认定。
  • 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赔偿标准是什么?
    1、直接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我国《民法通则》第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同时,《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由于交通事故行为侵犯国家的、集体的、个人财产权的,是要承担全部的民事赔偿责任的。作为财产损失的一部分,直接财产损失是需要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全部赔偿的。
    2、直接财产损失赔偿方式
    ①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②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③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④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3、车载货物损失争议处理
    作为车载货物,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发生散落丢失,丢失的原因有自然损坏、他人盗窃、众人哄抢三种情况,自然损坏情况肯定属于直接财产损失,可以要求赔偿。但对于他人盗窃或众人哄抢情况,是否作为直接损失要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要看作为货物的所有人或承运人尽到了管理好自己财物的义务。
    首先,货物所有人或承运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轻微,可以有能力管理好自己财物情况下,如果由于货物所有人或承运人未尽到管理和保护货物的责任,造成货物损失,是不能要求赔偿权利人进行赔偿的,这种情况下可以要求盗窃人或哄抢人进行赔偿。如果货物所有人尽力保护自己的货物但没有办法制止,这种情况下,货物损失可以作为直接损失,要求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赔偿的。
    其次,货物所有人或承运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严重,无法保护和管理自己的车载货物。造成货物被盗窃或哄抢,此种情况下,该货物损失是直接财产损失,货物所有人或承运人是可以要求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赔偿直接财产损失的。
    4、关于车辆贬值损失
    由于我国目前没有具体的法律明确规定,交通事故后赔偿义务人是否应向赔偿权利人支付车辆贬值损失,各个法院对此认识和处理不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