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两年前没有借朋友的钱还债,却记录着汇款证明书和还款期限,对方的身份证明和地址连不上。 我不知道我借的钱能不能还回来

其它
2020-04-29 12:05: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 一般可以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进行起诉,主张对方返还欠款,可以咨询律师处理。
  • 你好,追要借款是你的权利,但是可能还要搜集齐全证据,建议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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