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租间铺面。说成元旦节开张。如今又说开不上。我交了订金。沒有合同书。我觉得让她们退款。她们不好好退。我怎么办。

2020-04-29 14:10: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补交社保
    2、解除劳动关系除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押金外,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
    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商品房预售中,很多购房者都遇到过交定金的问题。购房定金能不能退?  什么是购房定金,购房定金能不能退?  购房定金的作用是保证合同的顺利进行。根据最高法院担保法的司法解释:  
    (一)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的定金。正式购房合同签订之前交付的定金也就是立约定金,是指为保证订立正式合同而交付的定金。一般来说,我们在签订认购书或意向书时约定交付定金作为签订正式合同的担保,这种定金就是立约定金。如果因一方原因导致没有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适用定金罚则。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定金。正式的购房合同中约定的定金一般分两种情形,一种解约定金;另一种是违约定金。签订购房合同时要对定金的性质进行约定。因为购房合同一旦签订就生效,约定不同性质的定金,法律后果是不同的。    总之,无论约定何种定金,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在适用定金罚则后,还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当事人需举证证明损失大于定金赔偿额,并且这个损失是在签订认购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能预见到的,不能漫天要价。提醒购房者不要盲目交付定金,一定要看清楚是签订什么合同时交付的定金,定金的性质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拿不准可以咨询一下律师,不要被开发商的文字变换欺骗,出现纠纷时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 没有明确约定定金,可以主张对方返还部分的钱款,协商不成,到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如果仅仅是房屋买卖定金合同,那么你们的定金属于缔约定金,如果卖方不和你签署房屋买卖合同,那么,他应当承担双倍定金的赔偿义务。
    此外,按照规定,定金标准不能超过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十,由于你们总价为38万,十万的定金显然超出了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十,根据法律规定,百分之二十以内的部分有效,适用双倍罚则。
    而超过百分之二十的部分定金无效,对方应当如数返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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