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本是一名技校生,因孕与男方办理了结婚证。怀孕三个月时女方要求流产,男方与其他母亲坚决要求要孩子,可在女方怀孕两个月期间男方母亲要求其男方与其一起外出种植让女方一人在家。女方不同意可男方还是与其母亲一起外出,对女方也是不太关心。出去时也没给女方生活费,女方要求拿生活费给女方才拿了五百。办酒时女方说现在没钱就先不办,要不就等生孩子了在一起办或是明年有钱了在办,了男方坚决说自己要办,在办喜酒时也没给女方一分彩礼钱。在哺乳期间也没给女方买补品和营养品,都是女方家自己拿鸡,米,鸡蛋这些来,出月子后男方家也没给女方买营养品和补品,连一顿好菜都没买过,对女方的身体健康漠不关心。现在男方提出离婚,女方是否可以要求男方赔偿彩礼,精神损失费,营养费,现在有个八个月大的女儿都是女方一个人带大的,现在感情破裂要离婚。孩子归谁扶养,如果女方因这八个月都在带孩子没有经济来源,也没工作生活困难,男方又只出孩子的生活费不出女方的生活费,孩子是否会判给男方。如果女方不要孩子的扶养权,那女方怎样出孩子的赡养费

2018-09-23 01:06: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约彩礼纠纷中彩礼一般情况下不需要退还,但是符合以下法律规定的可以退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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