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想与男方离婚,主要争取孩子抚养权问题!结婚4年多,双方已无感情!

离婚
2018-09-23 04:32: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根据婚姻法的规定,2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都是由女方抚养的,除非对方有证据证明女方不适宜抚养孩子的,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为工资的20%或30%。另外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使用家庭暴力的话,那么根据婚姻法32条的规定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但是如果没有证据,对方到时候又不承认的话,那么法院第一次是不会轻易判离的,你可以在六个月后在起诉一次,基本上就可以判离了。
    好,首先我国婚姻法上并未分居几年而自动离婚一说,只有婚姻法32条规定,分居满2年的,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现在如果你认为你们的婚姻实在无法继续的话,那么你可以选择离婚的,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也就是你们双方都同意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你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而且要搜集他对你使用家庭暴力的证据,这样不但可以一次就判决离婚,而且在离婚时还可以要求他对你进行损害赔偿的。
  • 你好!针对抚养权的问题,法律规定小孩子2岁以内一般由女方抚养,2到10岁综合双方条件看那一边更有利于小孩子成长,10岁以上要征求小孩子的意见。(有两个孩子的话原则上是一人一个)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法官一直是本着对孩子的成长最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因为离婚诉讼涉及财产及子女,对专业要求很高,最好你能找一个专业律师帮你,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是否能赢官司,要看你的请求是否有事实及法律依据。为了最大程度的保障你的权益,我需要了解案件更多的具体信息,建议来电免费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分析给出法律指导。
  • 从有利于婴儿健康成长出发,哺乳期内的子女母亲直接抚养为宜,根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已两周岁为哺乳期界限,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父方主张直接抚养的,应当举证证明具有以下情形:一,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疾病或者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共同生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