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本公司工作了十多年,现在没有工作。 以前,以计价器为中心,每月的平均工资是5千日元左右。 现在这几个月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2100给了我们。 公司倒闭了,工资是什么工资,什么都没做的工资补给了我们。

2020-04-29 18:27: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可见,工资、薪金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法律的明确规定。对于工资薪金以及单位缴付的住房公积金或住房补贴是否属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在离婚案件中,具体处理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首先应区分取得于婚前还是婚后,离婚时分割的只应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总额。当事人离婚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由,应经过折抵后,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公积金、住房补贴的差额给对方补偿。
  • 你好,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 指职工税后实际拿到手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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