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儿子2020年十四岁,他同学们做生日七个孩子聚会活动,期间一个孩子跟他人发生了矛盾,她们跟另一方的几个人吵了起來,彼此摆脱餐馆另一方叫来啦十几个人,下车时跑过来就打,其他小孩都跑了,我们的孩子跑不了及,被弄成了轻微伤,我想问一下这类状况,是故意伤害罪,還是聚众斗殴?

2020-04-29 22:35: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聚众斗殴罪符合条件的话可以监视居住。《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一定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3、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4、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5、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 聚众斗殴罪的量刑标准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聚众斗殴一次,参与人数少、无人员轻伤、社会影响较小的,首要分子为有期徒刑一年,积极参加者为拘役或者管制刑;聚众斗殴次数每增加一次,刑期增加六个月;轻伤每增加一人,根据损伤程度,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轻微伤每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刑期增加六个月或者刑种升格。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情形之一(含同种情形),刑期增加一年;轻伤每增加一人,根据损伤程度,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轻微伤每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三个月。
    【个罪自由裁量权规则】
    按本节规定对个案量刑时,合议庭(独任庭)考虑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等综合量刑要素,依第一百四十条量刑,可行使六个月以内自由裁量权;依第一百四十一条量刑,可行使一年以内的自由裁量权。
    【缓刑适用但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曾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被治安处罚的;
    (二)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两个以上情形的。
  • 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故意伤害罪是依据造成的伤害程度分为轻伤、重伤、死亡三个层次定罪量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