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醉酒驾驶出了一点轻度车祸事故,有什么办法不吊销驾照证

2020-04-30 01:02: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酒驾或醉驾的几种吊销驾照和法定再申领时限:
    1.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5.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酒后驾驶的,应处以治安拘留,关在治安拘留所执行,属于治安处罚;醉酒驾驶的,应追究刑事责任,是刑事拘留,应关押在看守所,和其他刑事犯罪嫌疑人关押一起(包括盗窃、抢劫等等疑犯)。等法院判决拘役后,在拘役所或看守所的短刑犯监区执行,一般专门有酒驾监室关押。
  • 醉酒驾驶机动车只有符合刑事犯罪的行为时,才能被刑事拘留。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新修订的刑法于2012年5月1日起施行,“危险驾驶”入罪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明显加大了对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的惩罚力度。
    2012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的醉驾案件进行调研,并酝酿出台相关司法解释。
    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以交通肇事罪论处。
    如果有逃逸致人死亡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