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I家是08年父亲去世的母亲带来的,和哥哥一起生活了好几年。 哥哥结婚有孩子的话家庭状况会变差。 自己26岁还没结婚的家庭条件不太好。 其实,不想吃低保是妈妈辛苦地给他减轻一点,想问问我们吗?

2020-04-30 09:46:3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对于遗产的继承,首先需要确权,就是确定财产那些属于死者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比如:住房。规定是只要婚姻期间取得住房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不管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都属于婚后共有,一人一半权益。
    所以,母亲去世,首先确定住房和其他财产属于死者的份额,然后才可以办理继承公证。凭继承公证书,再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对于母亲遗产的继承权,首先看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的话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指定继承人,就要按照继承法规定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均分配继承属于死者的那部分遗产。
  • 赠与的不动产,该不动产经过变更登记不可撤销,但无权处分人或无完全处分人处分了该财产的,应属无效处分。你所述情况赠与行为可由其他共同共有人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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