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家庭暴力。
1、爸爸经常喝完酒或者外出回来时会对家里人发神经,会对家里的家具、物品发生破坏性或者是暴力性的行为
2、有时爸爸除了1号行为,曾经对妈妈进行过暴力行为,伤势导致到医院进行检查,并留下后遗症,但病例已找不到,现在验伤也不知道有没有用。曾经对我进行过拳打脚踢,导致眼睛紫肿,大概是初高中时期。
3、除了以上行为,还有语言暴力、生活费等问题
除了这些,我想问,如果以家庭暴力为理由起诉爸爸离婚,需要什么条件或者是什么样的证据,妈妈方的胜算大一些。如果协商离婚成功,财产如何分割,比如说房子、婚后财产等,假如男方不同意分割财产呢?我已成年,离婚之后跟谁是我自己的权利对吗?

离婚
2018-09-23 09:36: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家暴进行证据的收集,以方便离婚时提出相应的证据。

    (一)在对方使用暴力时,要尽量让邻居、居民委员会的人知道、或是交予妇联机构进行处理,并将相关的书面记录予以保存,可为以后作为证据使用。

    (二)向法院提交公安部门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出警记录能够证明该案案由、处理结果等内容。询问笔录记录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暴力行为的程度以及处理结果等。当事人对于这种证据一般是无法得到的,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调去、当事人可以直接申请法院进行调取、收集、当事人也可以委托律师到法院的申请调查令进行调查。

    (三)当事人可以对自己所经历的家庭暴力,进行录音或是录像,这种视听资料属于间接证据的一种,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存在,还需要同其他的证据相互印证,该部分证据主要指双方的聊天记录、对方承认家庭暴力的录音、伤害情况的录像等等。

    (四)医院的一些诊断书或是实施暴力的一方所做出的《保证书》,医院所出具的主要包括x光片或是轻重伤的诊断证明,还包括诊断机构所作出的诊断证明书。
  • 是否判决离婚需要看双方之间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破裂法院会依法判决离婚,如果证明不了夫妻感情破裂,而对方不同意离婚的,通常情况下法院不会判决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离婚一般财产均等分割,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此,若因遭受家庭暴力,是可以向另一方主张赔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