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香港注册的酒店投资管理公司在国内与住宅所有者签订委托经营合同,投入了资金装修,但由于各种原因在国内无法依法审查,委托国内相关公司注册经营。 请问国内法律是否有审查规定和法律障碍

刑事辩护
2020-04-30 17:22: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职责:
    1、物业维修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对物业管理的标准,对其经营管理的物业进行维修和技术管理,包括对房屋安全与质量的管理、对房屋维修技术的管理以及对房屋维修施工的管理;
    2、物业设备的管理。需要管理的物业设备主要有给排水设备、燃气设备、供暖设备和通风设备、电气设备等;
    3、物业环境管理:物业管理公司有义务对住宅小区的环境进行管理,使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具体包括污染防治、环境保洁、环境绿化等;
    4、物业管理安全:物业公司应当采取各种措施,保障业主和房屋使用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对小区的治安进行管理,对小区的消防安全进行管理以及对出入小区的车辆与人员进行管理。
  • 审批外商投资项目需要以下程序:
      企业的立项与设立
      
    (一) 合资、合作企业项目立项
      项目建议书已不再是必须审批的内容,除报国务院有关部委审批项目、有基本建设内容项目或国家另有规定外,可不再单独审批。如需审批项目建议书,则提供以下文件。
      
    1. 中方投资者或有资格的代理机构报送的申请书(原件)。
      
    2. 项目建议书(原件),主要内容:
      
    (1) 中、外方投资者的基本情况;
      
    (2) 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各方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期限;
      
    (3) 经营范围、生产规模和国内外市场分析;
      
    (4) 合资、合作年限;
      
    (5) 拟引进技术的内容、条件;
      
    (6) 主要原材料和配套件供应;
      
    (7) 注册地址及基础设施配套条件;
      
    (8) 职工人数和来源;
      
    (9) 外汇收支预测;
  • 知识产权出资权利存在瑕疵的法律风险?

    答:对于技术出资方而言,应避免其存在任何知识产权合法性、完整性的法律风险。如果职务技术成果、软件职务作品等存在权属争议,将从根本上影响出资的成立。
    建议可考虑在投资协议或合同中写明:“投资方保证,所投入的高新技术投资前是其独家拥有的技术成果,与之相关的各项财产权利是完全的、充分的,并且没有任何瑕疵”,并约定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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