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第二次诉讼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离婚
2020-04-30 23:5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上述问题无规律可循,需要法院具体情形具体认定,酌情作出判决。一【离婚案件审判原则】离婚属于人们生活中的大事,法院在审理和决断中都会持审慎态度,不会轻易判决离婚。但是,离婚是有法定条件的,《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了法定应该判决离婚的情形。在一般情况下,庭审前,一般都会先行调解,只要调解无效,可以确认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以挽回的余地,法院会做出离婚判决。如果双方或者其中一方处于非常强烈的情绪冲动中,不能确认感情真的已经破裂,有回旋的余地,法院不会轻易判决离婚。二【证据对法院判决具有重大影响】【1】证据是离婚理由和事实的依据原告提出离婚,首先必须有充足的理由和事实依据,让法院有理由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存续关系到达终点,无法挽回,应该判决离婚。只有这样,法院才会酌情做出离婚判决。而原告提出事实的真实存在性,需要用证据来加以证实。证据必须与原告提出的事实相关联,真实可靠,经得住检验。【2】《民诉法》规定的证据范围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三【司法实践中“第二次起诉也难以判决离婚”的几种情形】【1】涉及现役军人的离婚案。《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2】当事人住房困难的。如果当事人离婚后住房没有着落,起诉人也无法为对方提供离婚后的住房保障,法院会慎重考虑当事人的生活困难问题。【3】老年人离婚的。因涉及的法律和实际问题较多,尤其60岁以上老年人,由于现实生活和工作退休以及养老等诸多问题,如果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会非常谨慎。【4】一方当事人有特殊困难的。如起诉方能力强、收入高,被起诉方没有工作能力或没有基本收入保障,但在共同的家庭生活中作出了贡献。据此,法院会审慎判决。【5】被起诉方情绪激动、易出现极端行为的。法官出于心理压力,很难作出判决。
  • 起诉离婚时要注意收集以下方面的证据:

      第一是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主要包括: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或者是公安机关的证明。

      第二是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如涉及家庭暴力的,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者村委会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者是判决书。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者是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录音、录像或者是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第三是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证据:证明有房产证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的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需要收集以下相关的证据:身份证明、婚姻关系、感情不和证据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