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2002年收养了我的侄子。 当时29岁,我外甥19岁。 现在双方都认为要解除收养关系,怎么解除?

收养
2020-05-01 06:21: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解除收养关系就是指对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通过一定程序解除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

    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

    根据《收养法》
    26、2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

    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 根据我国《收养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解除收养关系,有以下两种途径:
    1、协商解除
    收养人与送养人或收养人与成年的被收养人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2、不能达成协议的,可诉请人民法院解决。
    在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时,人民法院应依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加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判决解除收养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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