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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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2020-05-01 08:02: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正常到龄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从事特殊工种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非因工致残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认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个人申请(正常到龄办退人员可免);职工个人档案;用人单位职工退休公示登记表;职工退休申请表;审核退休有关的各类证书;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审核申报资料,符合条件的计算养老金并打印职工退休养老金审核计算表。
    每月8至24日,办理当月到龄人员(其中21至24日受理市属四区)。即时办理。
  • 职工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合同自然终止,不能再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已经到了退休年龄,属于法定的丧失劳动能力的年龄,企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并且从达到退休年龄之日起,企业不再给予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社保部门也因为你的年龄到了退休年龄,也不会再受理职工社会保险,不足15年的部分,只能自己缴纳,并且因为是你的年龄到了法定年龄,不是公司的责任,没有经济补偿

    合同到期后,为员工办理退休手续,原有的合同就会随着退休而终止,如果企业需要这些员工继续留在公司工作,就要按照退休返聘的方式进行,签订聘用协议即可。

    按《劳动合同法》第44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办理终止合同的手续。
    若企业想继续聘用的,另行签订劳务合同(协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而现行法律只对劳动者年龄的下限作出了规定,对劳动者年龄的上限没有作规定。因此,不能因是离退休职工或超过退休年龄的农民工及其他人员就否定其劳动者身份。
    中办发[2005]9号文件没有明确将离退休人员排除在劳动关系之外。
    (1)老年劳动者与现在用人单位之间的聘用关系如符合劳动关系的,应予认定。
    (2)不论老年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是否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也不论老年劳动者在原单位是否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如劳动关系成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受理其工伤认定的申请,其在受聘期间因工受伤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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