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一下,我还在一个人加工厂没办入职手续工作中大半年多,如今辞职老总要提早30天通告他,没办入职手续是否能够提早一个星期通告厂方就可以了,假如批了辞职后多长时间才发彻底部薪水?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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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离职。
不过劳动者要留存好按规定辞职的
证据。如果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
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
仲裁(不收费),可以再要回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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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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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情况,欢迎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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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