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代理公司签了一份合同,但是是在变更时签的,但是没有两个当事人签了,现在代理公司让我继续付租金,我想问问合同是否生效。

2020-05-01 17:11: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相关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一般就有效,但这个有效合同是个债权合同,存在得不到房屋,只能请求出卖人返还价款、赔偿损失。但房屋买卖合同一旦备案登记,就有了物权的性质,买房人可以请求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并得到房屋物权。
    所以,都是有效的,但效力不同。

  • 1、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不定期的租赁关系中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4、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租期不明的处理】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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