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其他人欠我钱,但她要我写字条,她用手签了字,现在她不承认,说她给我签了字,她签了白纸,我写了字条,怎么办。

2020-05-01 22:56:2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债务人借钱不还且不承认债务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第一,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收条、银行转账记录等可能反映存在债务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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