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老板签订了一年的合同,租用老板的汽车把货物交给她,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8月1日的合同同期到期,老板2014年查看7月工资和2014年8月1日至6日工资不付,我可以起诉吗?

2020-05-02 00:41: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租人在合同到期后收回出租房屋。合同到期后,原房屋租赁合同因租赁期限届满而终止。如果没有重新签定房屋租赁合同,那么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将房屋退还出租人。
    如承租人到期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果延长了租赁期限,租户应当支付搬出前对该房屋的逾期使用费。
  • 因为讨薪进行起诉,要即时收集相应的证据,包括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拖欠薪水的证据等。
  • 劳动者在进行了仲裁决定如果不服的话,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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