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支付5万元的转让费,3万元支付摊销费,2万元向库存商品交付印花税,2万元库存作为购买合同生成万分之三的税率,其馀3万元计算税率

2020-05-02 05:55: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消费税属于价内税的真正含义为价格中包含消费税,即消费税属于隐性税种,计算此税种的计税依据中包含其本身。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从价计征情况下:应纳消费税税额=销售额X比例税率=(成本+利润+消费税)X比例税率
    2、消费税的征收方式包括以下两种A、从价计征(除卷烟、白酒.啤酒.黄酒、成品油以外的税目及卷烟的批发环节)应纳税额=应税销售额X比例税率B、从量计征(黄酒和啤酒、成品油)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X定额税率C、复合计征(卷烟和白酒)应纳税额=应税销售额X比例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X定额税率
  • 印花税是列举式税目,在税目中列举出的交税,未列举的不用交税。
    1、凭证是不交税的,只账簿,按本册,一本5元的定额税,有几本算几本。
    许可证也没有在列举税目中。定额税的证照主要是: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专利权证、营业执照、商标权证,和营业账簿。
    2、购销合同是按合同标的额的万分之三。
    实务中经常有税务机关用核定征收的方式,核定方法,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印花税没有千万之五的税率的,可以查税印花税条例,供参考
  • 答: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88)国税地字第025号〕第一条规定,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因此,对于包工包料的装饰装修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为合同应贴印花。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购销合同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三,“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的税率为万分之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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