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 我和a结婚已经4年了,有3岁以上的女儿。 现在我们用贷款购买了房间。 房间是两个人的名字。 我想问一下,可以写协议吗? 将来离婚的话,房子是我的吗?这样的使用没有必要在公证处公证吗?还是其他需要什么,麻烦您回答。 非常感谢你

离婚
2020-05-02 12:27: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一方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
    对于一方出资,双方都登记的情形,一般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不动产的登记制度,只要房产证上出现了名字,他(她)就有份。对于这种情形,不管另一方是否出资,但房产证上已经登记了他(她)的名字,则该房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如何分割,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未约定按份共有的,可认定为共同共有,即人们常说的“对半分”。不过,这也并非绝对,对于这种情形而言,还会适当考虑到出资人的具体情况,因此离婚分割该房产时,出资一方可适当多分。
  • 尊敬的律师你好:我是长春的居民房屋买卖和赠予的资费是多少,赠予还用去公证处 公证吗。房屋是我妹妹的名办理更名还用我妹夫去吗?
  • 房产证上,应该是你妻子的名字,如果离婚没有你的份。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