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事件的经过是这样的。 今年在外地打工认识了朋友,有了关系。 后来,她丈夫知道了,出了问题,离婚了。 现在离婚了的她的丈夫要求我8万日元作为补偿,强迫合同和借款,如果被强制的话,首先给她1万日元的现金,写合同和7万日元的借款。 我想商量一下这个是否有助于敲诈报警。

离婚
2020-05-02 15:12: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追讨属于自己的钱物从理论上来说自然不算敲诈勒索罪,因为敲诈勒索罪的主观要件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法的债权自然不算非法了。如果只是态度强硬催帐不构成犯罪;如果有限制债务人人身自由等情况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如果你雇的人有伤害债务人的情况,则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 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多次敲诈勒索”。
    敲诈勒索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不认为是犯罪;认定为犯罪的,应当酌情从宽处理。
    对犯敲诈勒索罪的被告人,应当在二千元以上、敲诈勒索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被告人没有获得财物的,应当在二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2000年5月18日: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现对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  
    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
  • 精神病向他人勒索,敲诈勒索的罪名是否成立?要看这个精神病的严重程度,而且也要看是否是在精神病发病期间,如果很严重的精神病,对自己的行为没有意识,且又在发病时,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