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天前,我丈夫在高架桥在高架桥的左边,右边,到高架桥的入口,停下来等待过境点,然后被对面的一辆汽车撞了,当汽车准备走高架桥,打开左转灯,然后突然直走,撞到路边的受害者,现在交通警察决定我们负责70%的反向工作,这是否合理?

2020-05-02 15:10: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对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规定了严格责任原则,以体现对交通弱势群体的保护。与过去无过错原则(赔偿10%)有很大区别。
    一般情况则都要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民事责任。除非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可以减轻责任。
    减轻责任部分为10%至50%之间,法和条例均未规定,拟请高法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关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
  • 交警一般如何处理交通事故:
      
    1、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尽快恢复交通。
      
    2、属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立即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
      
    3、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完毕后,勘察员、绘图员应签名或盖章。当事人在现场的应当签名或盖章,不在现场或无能力签字的,应由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无见证人或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应当记录在案。
      
    4、交通事故当事人逃离或驶离现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布置追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地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生协查通报。
      
    5、因检验鉴定需要暂扣交通事故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
      
    6、询(讯)问当事人、证人和有关人员。
      
    7、采集、提取交通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
      
    8、对不预付或无力预付抢救治疗费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扣交通事故责任者的车辆,暂扣车辆期限可以至损害赔偿调节终结。
      
    9、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15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评定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级公安机关在接到申请书后30内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10、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死者尸体,经检验鉴定后,向死者亲属送交《尸体处理通知书》,逾期不办理丧葬事宜的,经上级负责人批准,由主管公安机关派员强制处理尸体。
  • 你现在提到责任划分是否合理,按照交通规则、道路安全等和当时的具体情况,如果你认为这份事故责任认定书有问题,你可以申请复议(不要超过申请复议的期限!!)。根据复议的结果再确定责任认定。
    具体有两个方式维权:
    一、规定是在收到责任认定书三日内,如你能提出合理的理由说明在三日内才收到,可以提出复核要求。
    二、如果你还是对认定结果不满,在司法实践中,可以向法院起诉,在诉讼中将作为证据使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三性”向合议庭一并提出审查要求,就可以对责任认定再次进行审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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