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摩托车超过了两人,在对面车道的对面行驶车辆的正面加快速度,乘客死亡,骑摩托车的两人受了重伤,受了轻伤。 这个责任应该怎么分?

2020-05-02 16:12:5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记12分;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记6分;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记6分;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记3分。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记3分。
  • 车祸致人轻伤,当事人责任如何确定:
    1、因一方的过错导致的,承担全部责任;
    2、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者承担全部责任;
    3、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4、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5、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6、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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