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父母离婚大约有二十年了。 父亲现在我照顾晚年,把房地产拿到我的名下,姐姐有权和我争房地产吗?

离婚
2020-05-02 21:01: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  
    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 房产过户手续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房地产调拨,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 根据婚姻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妇女在夫妻共有财产关系中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妇女对夫妻共有财产享有合法权利的期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始于结婚,终于离婚或夫妻一方死亡。 第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例如稿费等;继承和赠与所得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明确规定只给夫或妻一方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夫妻双方或一方依法取得的债权等。
    第三,妇女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的权利:享有与丈夫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的影响。
  • 离婚夫妻如何办理房产过户? 由于离婚的法定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诉讼离婚,离婚房产过户根据离婚方式的不同,准备的材料也有区别。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达成协议,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结束婚姻状态的一种离婚方式。如果是协议离婚,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办理要带的带材料有:
    (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
    (2)离婚证及复印件;
    (3)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4)房产证;
    (5)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未达成协议,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的离婚方式。如果是诉讼离婚,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办理要带的带材料有:
    (1)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
    (2)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房产证;
    (3)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房产证。
    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办理流程
    离婚房产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的证明。如果不是因为离婚分得的房产,在房产过户时就需要缴纳契税。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后,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具体的过户流程有: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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