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孩子在幼儿园的手部摔断,没有医院治疗,复位后,幼儿园应该怎么补偿?如果不谈判,父母应该怎么办?

2020-05-02 22:01: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只要认定为工伤,工伤职工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级别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受到事故伤害前十二个月平均缴纳工伤保险的缴费工资,如果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原则上就按 当地社平工资或是实发工资算)。
    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由工伤职工所在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 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了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功还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 人身受到损害时,应该申请做伤残鉴定,维护自身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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