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强奸未遂立案被宣判,有赔偿吗?

刑事辩护
2020-05-03 04:32:3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涉嫌强奸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未遂应当比照既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的男子。
    (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索取赔偿。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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