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在2016年中国开始实施第二胎政策之后,满足农村生育要求的双重女性农民现在不到60岁。

2020-05-03 14:14: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二胎政策:
    1、在经过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并正式出台后,予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2、二胎政策是中国实行的一种和计划生育政策相对应的生育政策。对于符合特殊情况的已经育有一个孩子的夫妻,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县级(含县级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可按人口计划及间隔期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3、2013年3月8日,全国人大代表、国家人口计生委科学技术研究所所长马旭表示,中国开始出现低生育水平,可以开始逐步放开二胎生育政策。
    4、2015年10月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决定中国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
  • 所谓的领养,法律名义上只称之为“收养”。无论是“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时期或是目前的两孩生育新政策的正式实施,收养子女的行为,应该是以《收养法》加以规范。
    也就是说,“全面二胎后”,没有什么“领养新政”,合法地收养子女,按现行《收养法》的规定执行。
  • 农村户口生二胎需满足哪些条件,  农业户籍公民符合非农申请二胎条件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生第二子女:  
    1.夫妻一方因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是二等二级以上残废军人的;  
    2.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  
    3.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负责赡养女方父母的;  
    4.家中只有一个女孩,女方年满35周岁的;  
    5.夫妇双方都属再婚,男、女一方未生育过子女的,另一方只有一个孩子的;  
    6.同胞兄弟中一人婚后没有生育能力或因特殊原因不能结婚,其他人各生一个子女的,经协商一致,准许其中一人再生一个。如果经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必须与生育第一个子女间隔四年以上,女方年龄要达到28周岁,再婚夫妻女方系初育者除外。  凡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夫妇,带者病例、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有关证明、同胞兄弟协议书,到村委会计生办申报,待批。  延伸阅读:单独二胎政策实施前,着急抢生仍会被罚  新政颁布后,在各地落实“单独二胎”新政之前,各地计划生育工作还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执行。今后新政落实,地方计生部门也会设一个新政适用人群的时间点,如果“单独”夫妻现在就心急怀孕生二胎,待新政落地,可能因间隔时间过长,依然算做违法生育,将被征缴社会抚养费。所以,符合新政条件,有二孩生育意愿的“单独”夫妻,应慎重考虑评估,别冒险赶在新政落地前就抢生“二胎”。  各地政府也要有落实新政的改革紧迫性,抓紧时间研究落实,同时不应再在“单独二胎”新政落地过程中,设立五花八门的附加条件或门槛,人为干预正当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  其实本市已对城乡居民生育行为和生育意愿做过调研,结果显示,北京市实际生育率和育龄夫妇生育意愿普遍不高,现阶段放开“单独二胎”,生育率不会因此出现过快增长势头。
  • 2017年二胎生育险报销标准规定
    二胎生育险报销标准具体有以下五个方面: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 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