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怎么和我生活在一起,爱人在几年内有了一个孩子,我的感情中有两个男孩和一个女人在一个破碎的家庭中被打破,导致我的关系破裂。

2020-05-03 14:20: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解除同居关系要求赔偿:我国婚姻法并未明确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是否有权向另一方要求赔偿,从法理及立法原意上看,一方在解除同居关系时,无权要求另一方给予赔偿,因为非婚同居的生活方式是男女双方当事人对自己生活状态的选择,法律不予强加干涉。从法律权利义务的角度上看,同居关系中的当事人与婚姻关系中的配偶存在很大的不同,同居中的一方很难能够像夫妻中的配偶一样得到法律的保护。
    因此,一般情况下,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无权向另一方要求赔偿。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如果同居期间的其他权利受到侵害,比如身体健康权,财产权等,是可以向对方要求赔偿的,只不过此时的“赔偿”不同于单纯的解除同居关系而要求的赔偿。
  • 原则上,同居期间要证明确实是为了共同生活购买的财产,可以分割!
    但是,违法的同居期间主张分割其他财产,会受到原财产共有人的阻却!如果是都没有办理登记结婚的同居关系,在同居期间可以参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你好,要根据案情分析,否则只能起诉索要抚养费。鉴于涉及法律问题相对专业,为了维护你方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稳妥起见建议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予以必要协助,本人专业处理此类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案件,费用不多,如需进一步法律帮助可留言、来电或当面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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