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人下班后吃完饭,准备出去买生活用品,走在宿舍路上突然晕倒,立刻赶到医院救死扶伤,死者没有父母和孩子,如何补偿。

其它
2020-05-03 14:41: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员工下班路上发生意外住院后死亡,不属于工伤,单位不用承担赔偿责任。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不属于工伤
  • 按照非因工死亡,由单位进行赔偿,共计赔偿15个月的本人工资.单位雇佣未成年人工作,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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