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在一家小工厂打工,在一起睡觉的事故中伤害孩子的不是工伤。 你不需要我的医疗费和赔偿。

医疗事故纠纷
2020-05-03 16:30: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新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以下情形应认定为“上下班途中”: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根据上述规定,下班回宿舍途中受伤认定为工伤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时间条件是“上下班途中”;   
    2、伤害原因条件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也就是说,公司下班之后回宿舍途中,若遭遇了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意外伤害的,认定为工伤;但若是在下班途中摔伤、跌伤、自己承担主要责任的交通伤害等,都不能认定为工伤。
  • 你好,及时进行伤残鉴定,可以要求医疗费、后续医疗费、伤残赔偿金、护理费、伙食费等赔偿
  • 工伤认定结果出来以前的医疗费,可以自行垫付,也可以用人单位垫付。工伤认定结果认定为工伤后,之前垫付的医疗费,可以算入工伤医疗费用,享受贡桑医疗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