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一个男人,缠着我要他把以前寄给我的红包还给我,如果我不跟着他走,就让他借钱,即使是恐吓,最后我也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还给他,不然就让我走。 我们的关系是他以前是我的追求者,追我的时候送给我的红包没有说还给我。 你租那所学生学校吗?我一定还他钱吗? 一千元以上

2020-05-03 20:58: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到期不还,你可以起诉他。诉讼时效是两年,从欠条上写明的还款日期届满开始计算,超过两年不主张你的债权,你就丧失了胜诉权,到时就很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了。你可以委托你父母代你起诉,写份授权委托书给他们就可以了。
    另外,你们没有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只是拿着债务人的房产证,你们设定的抵押是无效的,你不能行使抵押权。最好找债务人签订一份书面抵押合同,以保障你的债权。

  • 1、借钱到期不还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一审期限为6个月内,二审期限为3个月内,如果一审判决出来后,大家都服,则不用上诉,过了15天则生效,如果对方还不还钱,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期限为6个月内。
    2、有担保人了,在在担保期限内可以一起起诉,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你所说情况应当仍可以要求担保人还。
  • 拖欠工资欠条超过两年还能起诉,但丧失了胜诉权,法院会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53、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 借条和欠条都属于债权凭证,它们的法律效力没有高低之分;只是二者在具体的适用情形上有所区别:借条是指借别人的现金或财物时写给对方以证明债权债务存在的一种便条文书;而欠条则是借了别人钱财在已经归还了一部分的情况下,对拖欠部分所写的以证明此种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证明(也有人认为借别人钱或物,于事后补写的书面证明也是一种欠条而非借条)。需要帮助请咨询我,这类案件我接触过,支持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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